Life

Home, Swee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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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洛阳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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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甲天下的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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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牌的周董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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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乱七八糟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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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窗12年老友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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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你们这群不靠谱的朋友

何处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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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像是个标签,烙印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代表了丰富的内涵,比如你的语言,你的成长环境,甚至你的性格和习惯。所以陌生人见面,总会先问“您是哪里人?“然而这些年来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当代人”故乡“的界限似乎越来越模糊了。比方说我自己,户口本上的祖籍是黑龙江双城,出生在洛阳,18岁到北京读了6年书,如今在香港混饭吃。与传统的”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不同,许多现代人的生活往往是由多元化的经历所组成。这些新的地域元素,很容易影响甚至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和价值观,因此淡化了”故乡“原有的内涵。就好比重庆的火锅进北京就少了许多花椒,显得有些不地道,若是搬到香港,或许干脆就没了辣子,彻底变了味道。

另一方面,中国近三十年来缺乏文化设计并且过于重视经济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也削弱了”故乡“的意义。如今我们走在中国任何一座城市的大街上,很容易产生穿越的感觉,分不清是东部还是西部,沿海还是内陆。相似的马路,步行街,广场,还有高楼大厦……这些所谓繁荣的象征,其实不能代表一代代人成长的记忆。事实上,是差异性,或者说是每一个地方的文化特质产生了其特有的地方认同感。就像儿时抓蝌蚪的小溪,跟伙伴们嬉戏玩耍的单位大院儿,叫卖声不断飘着饭香的胡同儿,还有夏日里遮荫挡雨的梧桐树……这些事物代表了一个地方的特征,对于某一类人而言也具有特别的意义。看到熟悉的景,听到熟悉的声音,或是闻到熟悉的味道,就知道是回家了。可惜的是,现在每逢返乡,我们常常会感叹陌生和变化,高楼起来了,马路变宽了,可记忆中的美感却渐渐消失了。过去我觉得自己是故乡的主人,现在望着灯红酒绿车水马龙,我感到自己异常的渺小。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故乡是在离我远去了。新周刊有篇文章,叫《我们像灰尘一样被赶到了大地上》。作者说,“丧失了故乡就丧失了安全感,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可能就永远在灰尘滚滚里度过了”。这话听来悲哀,说的却是事实。就像我曾经写过的,”以前我以为自己想念的是北京,现在才发现离不开的其实是在北京的你们,还有在北京的回忆。如果你们都走了,北京于我而言就只是座高房价的空城。“很多物,很多事,本以为很熟悉的,若干年后回头再经历,都不知是否还能找回曾经的感觉。假如漂泊在外,听各种鸟语花香,过来历不明的洋节日,恐怕会更难找到归属感。

世界太大,人太过于微不足道。我喜欢漂泊,因为喜欢生命中总有新的经历和惊喜;我也珍视回忆,尽管一切都在改变,但每当同你们再坐在一起,用普通话聊天,吃地道的中餐时,我才能发现,只有这里依然是我最后的故乡。

游必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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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论语·里仁》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第二》

一点感悟:

作为中国人,我们不喜欢过漂泊的日子,哪怕现在一个短信可以报平安,一个电话可以拉家常,我们还是会选择千里迢迢返乡过年,因为故乡总是有太多情感和责任,否则“背井离乡”这四个字也不会从骨子里透着伤感。然而现如今世界变化太快,中国的城市化更是21世纪影响人类进程的大事。置身其中,走南闯北是不可避免的常态。只是无论走哪儿,心都得系着家。不仅要让父母老有所养,更要有精神和情感上的依托,他们对我们的依恋胜过一切。还有,无论飞得再高再远,也别忘了自己的方向,做喜欢的事,在喜欢的地方居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生活。

槲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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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痞子蔡有部小说,叫檞寄生。记得是中学时的一个夏天,家里停电,我躲到有空调的商场里,在书店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书。小说的情节在今天看来算是老套了,但当时我却看得是不能自拔。不仅一口气把书读完,还深深地为小说的人物和情节所打动,直到天黑才挂着眼泪回家。很难说当时是什么打动了自己,是燃尽十支烟的爱情,还是略有相似的情节触动了现实生活中的神经?或许,男生年轻时都会有些那样朦胧的梦——平淡无奇的普通男孩儿,有两位美丽的红颜知己,一个热情如火,一个温柔似水。就像仙剑中的李逍遥,赵灵儿和林月如。那其中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你不想选择,但现实却残酷地让你无法逃避。于是在那种破茧成蝶的挣扎中,男孩儿成长为男人。然而所有的成长都要付出代价,男人蜕变后留下的往往都是一片寂寞。

多年后再想起槲寄生,其实已不仅仅是关于爱情。奔三的人恐怕不再会纠结于为什么菜虫选择了荃而不是明菁,爱情不用讲什么理由,至少在小说里还可以是这样。但我还忘不了槲寄生,如果说,小说中菜虫像槲寄生一样汲取明菁给予他的养分,那么现实中的人们,是否也必须依赖于某些特定的“养分”,才能够活得鲜艳而不凋萎呢?

说这个话题还是因为生活的选择。近来有不少朋友都说想换工作,当问到我的意思时,我总会问,你想要什么?因为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株槲寄生,生命中总有一些非金钱非物质的东西是你离不开的,比如爱情,比如亲情和友情,比如自由,比如对知识的渴望。他们不是水,也不是食物,不能当钱花也不能当房子住,但当我们彻底失去他们的时候,生命不会终结,只会慢慢枯萎。而枯萎的生命其实比死亡更可怕。在哈佛大学Michael Sandel教授那门著名的关于Justice的课程中,他引用了一个调查,是关于生命的价值的。结果表明,相比于割掉一只耳朵或是吃一只虫子,被调查者们认为让自己的余生都在堪萨斯荒芜的农场度过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换句话说就是,与其空虚地过完下半辈子,人们宁愿吃虫子或者掉耳朵。

对我们来说,生活肯定比这个简单的选择题复杂得多。我们是人,或许不能生下来就找到适合自己的土壤;但也正因为我们是人,才应该思考自己生活的意义,并不断寻找生命的价值。所以,假如你是一株槲寄生,你的寄主是什么呢?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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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号是来香港整整一年的日子,前一阵子太忙,现在真的应该总结一下了。

这一年,体会了做PhD的乐趣和痛苦。庆幸自己有一位宽容的老师,也庆幸选择了一条更适合和更喜欢的路。困难是常有的。淹没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之中时,就总会哀怨为什么自己的母语不是英文;有时在办公室坐上一天,居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面对不同的deadline时,更是恨不得一天能有48个小时。然而另一方面,每当独立地取得一点进步时,那种满足感是难以形容的。其实,正如许多人都提到过的,做research与其他工作最大的区别是,你需要探索人类从未涉足的领域,即使这个领域是非常非常非常小的一点点。对比自己的性格,我总是渴望获得新的东西,渴望不断的自我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相信自己没走错路。

这一年,除了偶尔的颈椎疼,身体还算健康。对于每天几乎要在办公室坐10个小时的男人来说,一定要像灭四害一样消灭脂肪,尤其是在肚腩形成之前。还好来到香港这一年体重没有增加,总结起来应该是得益于饮食的清淡,以及坚持不懈的体育锻炼。尤其是后者,更有成效。目前网球和羽毛球的水平更加精进,篮球也重新捡了回来。今后目标是每周坚持锻炼三至四次,每次至少一小时,毕竟身体是革命本钱,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

这一年,走过了不少地方,吃过了不少美食。去了云南,在欧洲旅行,再加上珠三角这一片儿,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以前读书时穷,去趟十渡都要精打细算。如今经济情况改善了一些,也暂时无需考虑买房或是像工作的同学一样有时间赚钱没时间花钱,所以打算继续利用做学生的优势,多走一些地方,台湾,东南亚,还有北美都是今后的目标。

这一年,没有停止关注国家和社会,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观更加清晰。老罗说“20岁迷茫不很正常吗?只有坏人不迷茫……”,我同意,因为年轻的我们的确都迷茫过,但需要补充的是,年轻并不是永远迷茫的借口,如果说30岁还不知道自己人生在哪里,是挺危险的一件事。我们成长在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家,很无奈,因为没人有能力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在成人以后,我们应该有权力并且有意识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简单说,就是做人总要信点儿什么,可以是宗教,可以是科学,可以是你自己的良心,甚至可以是金钱和权力。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大是大非,绝大多数的选择是在灰色的模糊地带做出的,而我们选择的标准,就是心中的价值观。目前我不敢说自己的价值观已经成型,但在一个不同的环境,至少可以接触到不同的思想,并独立地思考。或许今后我还需要更多的人生体验和阅历,不过现在,我已经很满足自己能够走在寻找的路上了。

这一年,深刻感受到亲人与朋友们的变化。奶奶经历了一次结肠癌手术,外婆骨折,父母头上的白发又多了许多。也许不愿接受,但事实是,伴随着我们的成长,父辈和祖辈们都在慢慢衰老。幸运的是,最终一切都已转危为安,所以临时决定春节把父母接到香港来过。我猜当他们看到自己的儿子过得很好,并已经能够承担起自己甚至他们的生活时,会很欣慰吧。同学们大都经历毕业的转折,有人开始工作,有人飞向异国他乡继续深造;有人离开了北京,有人还在帝都留守;有人结婚,有人生子,有人分手。一切的变化让人有些措手不及。但换一个角度想,这或许才是人生真正的开始吧,我们开始独自做出决定和选择,独自担负起一个家庭的义务和责任。有成就感,当然有更大的压力,无论怎样,我都希望我们永远对生活充满热情,永远乐观积极。因为这些东西是谁都夺不走的,也是属于我们最本质最安全的东西,千万别让它们丢掉了。

祝大家一切都好,家人健康,幸福开心。

想念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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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这时候应该是秋意正浓吧。早晚的寒风尽管还不刺骨,但足以时不时让你打一个冷颤。空气十分清爽通透,银杏和枫树也逐渐开始改变颜色,过不了多久,就会看到灿烂的黄,浪漫的红。如果再赶上一场深秋的雪,银杏叶与雪花就会一起飘落,那真的是最美的季节。而我在南方,其实和夏天没有太大的区别,树木依然常绿,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花执着地开着。只有中山像前mini池塘里的荷花都枯萎了,不知是真的因为天气转凉,还是池塘太小容不下她们。着短衫的人随处可见,办公室的空调还是大开着,而自己的生活似乎也和这儿无尽的夏天一样,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相似的事情。当然,对于一个PhD来说这或许是件好事儿,至少说明自己的作息很有规律,研究也应该上了正轨。嗯,应该是这样的,我阿Q地安慰自己。

不过说起来最近真的很忙,开题、课程、TA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都挤在了一起,国庆也没有给自己放假,恐怕这个学期都会在忙碌中度过了。当然,这种学习带来的充实感也确实久违了,适时地转换状态是好事。而且随着自己这几个月来的摸索,PhD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应该说这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导师给我很大的自由度,让我自己来寻找research gap和相应的理论与方法的情况下。或许走了不少弯路,但与那种导师指定题目并把一切安排好的培养方式相比,我更喜欢目前这种宽松的状态。尽管会遭遇迷茫,挫折,甚至在短期内的成果并不明显,我都认为这些代价是值得的。毕竟从长远的角度看,独立探索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一个研究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而这种能力在导师的庇护下可能在PhD期间并不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当然,我不是说有老师指点不好,只是每个人的性格和习惯不同,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学习,也尤其享受每天都学到新东西的感觉。或许真如Prof. Williams所说,”you’re professor material”。膨胀一下,然后灰头土脸地回去写proposal,生活需要在自我吹嘘和脚踏实地间取得平衡,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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