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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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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像是个标签,烙印在不同的个体身上代表了丰富的内涵,比如你的语言,你的成长环境,甚至你的性格和习惯。所以陌生人见面,总会先问“您是哪里人?“然而这些年来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当代人”故乡“的界限似乎越来越模糊了。比方说我自己,户口本上的祖籍是黑龙江双城,出生在洛阳,18岁到北京读了6年书,如今在香港混饭吃。与传统的”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不同,许多现代人的生活往往是由多元化的经历所组成。这些新的地域元素,很容易影响甚至改变一个人的行为和价值观,因此淡化了”故乡“原有的内涵。就好比重庆的火锅进北京就少了许多花椒,显得有些不地道,若是搬到香港,或许干脆就没了辣子,彻底变了味道。

另一方面,中国近三十年来缺乏文化设计并且过于重视经济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也削弱了”故乡“的意义。如今我们走在中国任何一座城市的大街上,很容易产生穿越的感觉,分不清是东部还是西部,沿海还是内陆。相似的马路,步行街,广场,还有高楼大厦……这些所谓繁荣的象征,其实不能代表一代代人成长的记忆。事实上,是差异性,或者说是每一个地方的文化特质产生了其特有的地方认同感。就像儿时抓蝌蚪的小溪,跟伙伴们嬉戏玩耍的单位大院儿,叫卖声不断飘着饭香的胡同儿,还有夏日里遮荫挡雨的梧桐树……这些事物代表了一个地方的特征,对于某一类人而言也具有特别的意义。看到熟悉的景,听到熟悉的声音,或是闻到熟悉的味道,就知道是回家了。可惜的是,现在每逢返乡,我们常常会感叹陌生和变化,高楼起来了,马路变宽了,可记忆中的美感却渐渐消失了。过去我觉得自己是故乡的主人,现在望着灯红酒绿车水马龙,我感到自己异常的渺小。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故乡是在离我远去了。新周刊有篇文章,叫《我们像灰尘一样被赶到了大地上》。作者说,“丧失了故乡就丧失了安全感,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可能就永远在灰尘滚滚里度过了”。这话听来悲哀,说的却是事实。就像我曾经写过的,”以前我以为自己想念的是北京,现在才发现离不开的其实是在北京的你们,还有在北京的回忆。如果你们都走了,北京于我而言就只是座高房价的空城。“很多物,很多事,本以为很熟悉的,若干年后回头再经历,都不知是否还能找回曾经的感觉。假如漂泊在外,听各种鸟语花香,过来历不明的洋节日,恐怕会更难找到归属感。

世界太大,人太过于微不足道。我喜欢漂泊,因为喜欢生命中总有新的经历和惊喜;我也珍视回忆,尽管一切都在改变,但每当同你们再坐在一起,用普通话聊天,吃地道的中餐时,我才能发现,只有这里依然是我最后的故乡。

槲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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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痞子蔡有部小说,叫檞寄生。记得是中学时的一个夏天,家里停电,我躲到有空调的商场里,在书店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书。小说的情节在今天看来算是老套了,但当时我却看得是不能自拔。不仅一口气把书读完,还深深地为小说的人物和情节所打动,直到天黑才挂着眼泪回家。很难说当时是什么打动了自己,是燃尽十支烟的爱情,还是略有相似的情节触动了现实生活中的神经?或许,男生年轻时都会有些那样朦胧的梦——平淡无奇的普通男孩儿,有两位美丽的红颜知己,一个热情如火,一个温柔似水。就像仙剑中的李逍遥,赵灵儿和林月如。那其中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你不想选择,但现实却残酷地让你无法逃避。于是在那种破茧成蝶的挣扎中,男孩儿成长为男人。然而所有的成长都要付出代价,男人蜕变后留下的往往都是一片寂寞。

多年后再想起槲寄生,其实已不仅仅是关于爱情。奔三的人恐怕不再会纠结于为什么菜虫选择了荃而不是明菁,爱情不用讲什么理由,至少在小说里还可以是这样。但我还忘不了槲寄生,如果说,小说中菜虫像槲寄生一样汲取明菁给予他的养分,那么现实中的人们,是否也必须依赖于某些特定的“养分”,才能够活得鲜艳而不凋萎呢?

说这个话题还是因为生活的选择。近来有不少朋友都说想换工作,当问到我的意思时,我总会问,你想要什么?因为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株槲寄生,生命中总有一些非金钱非物质的东西是你离不开的,比如爱情,比如亲情和友情,比如自由,比如对知识的渴望。他们不是水,也不是食物,不能当钱花也不能当房子住,但当我们彻底失去他们的时候,生命不会终结,只会慢慢枯萎。而枯萎的生命其实比死亡更可怕。在哈佛大学Michael Sandel教授那门著名的关于Justice的课程中,他引用了一个调查,是关于生命的价值的。结果表明,相比于割掉一只耳朵或是吃一只虫子,被调查者们认为让自己的余生都在堪萨斯荒芜的农场度过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换句话说就是,与其空虚地过完下半辈子,人们宁愿吃虫子或者掉耳朵。

对我们来说,生活肯定比这个简单的选择题复杂得多。我们是人,或许不能生下来就找到适合自己的土壤;但也正因为我们是人,才应该思考自己生活的意义,并不断寻找生命的价值。所以,假如你是一株槲寄生,你的寄主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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